日本刮刮樂買買(個人報告(一) 101台北班 周倍行)
>> 2013年8月26日 星期一
個人對購買台灣刮刮樂一事挺感興趣,在台灣刮刮樂總會發行與特別節日相關造型彩劵。這回到了日本,也想趁此機會實際買到彩劵。
❀日本彩劵發行背景
日本於江戶時代初期(西元1630年間),大阪瀧安寺授予善男信女護身符形式,類似彩券之發行,該寺將載有善男信女姓名的木牌放置於箱櫃中,再由寺僧以錐刺取出姓名木牌後,授予被選出者護身符,之後因與金錢結合形成「富籤」(或「福簽」),因具賭博色彩,於西元1692年遭禁止。其間政府仍有為部分神社籌措修復費用之需,而例外准其發行「富籤」,直至西元1842 年「天保改革」則完全禁止發行。
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前,西元1945年,日本政府為了籌措戰爭資金始再准予發行,依據「臨時資金調達法」發行戰爭彩券,命名為「勝札」,以期獲得戰爭之勝利,但因尚未開獎,日本即戰敗,人們爰戲稱其為「負札」彩券。戰敗後,為解決財政問題,再次依「臨時資金調達法」規定發行彩券,並更名為「寶籤」。由於「臨時資金調達法」係戰爭時期之臨時法令,爰於1948 年廢除該法,並制定「當せん金付証票法」(譯為「附彩金票券法」,以下稱「日本彩券法」),作為發行彩券之依據。1954年,中央政府中止了其彩券發行權,准許地方政府發行,僅地方縣府指定都市始可發行。嗣於1969年由自治省財政局長公布「宝くじ運營方針」(譯為「寶籤營運方針」,以下稱「彩券營運方針」),作為監督、管理彩券發行之準則。自此之後,彩券銷售成長,其收益亦成為地方政府公
共建設及藝文活動預算之重要來源。
❀ 發行制度
依據日本彩券法,因戰爭災害致有財政需求,由總務大臣所指定的都市(即「特定市」),於公共事業及其他增進公益活動為目的之事業,有急需推動及籌應財源之必要時,在都道府縣及特定市之議會中所決定金額範圍內,得經總務大臣之許可,發行彩券。據此,日本彩券法彩券發行主體僅為日本47個都道府縣及15個指定都市,且發行主體發行彩券必須先經地方議會同意後,再經總務省許可後辦理之。目前可發行彩券之47個都道府縣及17個指定都市,雖然各發行主體得單獨發行,惟因單獨發行之行政域及規模過小,獎金條件亦較差,不符合經濟效益,自然發展成區域聯合發行模式,可劃歸4個彩券區域如下:
(1)東京都:東京都。
(2)關東、中部和東北:包括北海道1道;青森、岩手、宮城、秋田、山形、福島、茨城、枥木、群馬、埼玉、千葉、神奈川、新潟、富山、石川、福井、山梨、長野、岐阜、靜岡、愛知、三重等22縣;札幌、仙台、さぃたま、千葉、橫浜、川崎、新潟、靜岡、浜松、名古屋等10市。
(3)近畿:包括滋賀縣、兵庫縣、奈良縣、和歌山縣等4縣;京都府、大阪府等2府;京都、大阪、堺、神戶等4市。
(4)西日本:包括鳥取、島根、岡山、広島、山口、德島、香川、愛媛、高知、福岡、佐賀、長崎、熊本、大分、宮崎、鹿兒島、沖繩等17縣;広島、北九州、福岡等3市。
❀ 買買囉
出發前希望購買彩劵時,以不影響同組同學一起行動為原則,因此到了日本後一直到第三天傍晚,才在吉祥寺附近用餐時,經同學提醒見到餐廳對面一間樂透販賣站,真是開心呀!用餐後,立馬衝去彩劵站。
此次日本行,我所購買刮刮樂是由枥木縣委託みずほ銀行所發行:
我是否有中獎呢? 哈!! 以上都是沒有中獎刮刮樂卡。唯一中獎的那張(中獎金額四等獎 - 200日元),我太興奮了,忘了先拍照就拿去再換一張刮刮樂囉!
另外,我還購買了兩種須兌獎的彩劵:
一、第376回,同樣由枥木縣委託みずほ銀行所發行彩劵;
售價:每張100日元
中獎方式:到みずほ銀行查看中獎獎號
領獎期限:開獎後一年內
結果:槓龜!
二、第2224回,由東京都委託みずほ銀行所發行彩劵
售價:每張200日元
中獎方式:到みずほ銀行查看中獎獎號
領獎期限:開獎後一年內
結果:8月29日開獎,希望給它中個大大、特大獎啦!!(嘻)
在兩處不同彩劵站購買經驗看來,購買彩劵的日本人各個年齡層、男女都有,但還是以上班族居多。此次在日本僅買到一款刮刮樂,彩劵造型不如台灣來的可愛、多樣,中獎率不高(與個人在台灣購買中獎率相比),但是難得的經驗。
3 意見:
親愛的同學:你連彩券都寫得這麼專業,深入淺出,下次去日本,我也會買啦!你真是厲害!
親愛的室友:感謝妳的捧場,更謝謝妳提點了我,讓我開始了第一站的彩劵購買。
倍行,好久不見!
虔嫈留
張貼留言